六项建设强肌体
2009年2月,郑州市检察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社会变革日益加快,新的形势给检察事业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更高要求。如何让检察机关“强身健体”,履行好检察职能,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都在苦苦思索。
2009年7月,郑州市检察院党组正式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着眼长远发展,确立 “服务大局,突出办案和监督,建设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机关,争创人民满意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通过开展“六项建设”来促进检察事业的科学发展,进而推动全社会的科学发展。自此,一个在社会各界、检察系统引起广泛关注的“六项建设”系统工程正式拉开了序幕。
杨祖伟介绍说,“六项建设”是个系统工程,是针对郑州市检察系统的现有问题而提出的,缺一不可。他向干警们引用了系统论中著名的“木桶效应”学说,木桶盛水量的多少,不是由最长的木板决定,而是由最短的木板决定的。也就是说,一个系统的总体效能,取决于系统各个因素相互结合、有机统一,实现1+1>2的效果;同时,一个系统的总体效能,还取决于系统各个因素的最优效能,即组成木桶的都必须是尽可能的长板。如果把“六项建设”作为一个系统、一只“木桶”看待,那么,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学习型、创新型、和谐型建设就是木桶的六块木板,绩效考评就是把木桶箍起来的那个环。六块木板如果都有机结合起来并成了“长板”,将会发挥强大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