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执法分局
实行属地管理
由市级机关委托执法
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 实习生 吴玉影)昨日,市政府下发文件要求,隶属于市城市管理局(原市市政管理执法局)的市市政管理执法局郑东新区分局,人、财、物将移交郑东新区管委会管理,并与其他市政府派出机构设置的行政执法局一样,接受市规划局、城管局、园林局等相关部门的委托进行执法。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派出机构管辖范围行政执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等市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局,人、财、物隶属于相应的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隶属于市城市管理局(原市市政管理执法局)的市市政管理执法局郑东新区分局的人、财、物,移交郑东新区管委会管理。各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局,业务上接受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指导,并可以接受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园林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建委等相关部门的委托,行使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市容和环境卫生、垃圾管理、户外广告设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养犬管理等)、园林绿化、环境保护(部分权限)、工商(部分权限)、工程建设等方面的行政执法权。